(一)若处于仲裁调解阶段且符合财产保全条件,当事人可申请财产保全。当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可能导致裁决难执行或使对方当事人受损时,当事人就有申请资格。
(二)申请人应向仲裁机构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之后仲裁机构会按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将申请提交给人民法院。
(三)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查,会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若不提供担保,法院会裁定驳回申请。若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会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