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房产性质,明确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若能协商一致,可按协商方案处理,如一方得高价房补偿另一方差价,或低价房归一方、高价房出售后分割款项。
(三)协商不成诉至法院,法院会综合购房出资、双方贡献、是否有子女等因素判决。出资多且对家庭贡献大的一方可能适当多分;有子女且子女随其生活的一方,为保障子女生活,可能获得房产或多分补偿款;一方存在重婚、家暴等过错,无过错方可能多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