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犯罪嫌疑人涉案16万,鉴于未达30万的“情节严重”标准,可积极向司法机关表明此情况,争取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幅度内量刑。
(二)若犯罪嫌疑人在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可收集相关证据证明自己为从犯,因为从犯通常会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三)若有自首情节,应及时向公安机关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首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四)若有立功表现,比如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应及时告知司法机关,立功也能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