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医疗场景,若医方隐瞒患者病史导致医疗损害,患者可收集医方过错及与自身损害有因果关系的证据,如病历、诊断证明等,向医方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
(二)在婚姻场景,若一方隐瞒重大疾病结婚,另一方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一年内,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之后可主张损害赔偿。
(三)在一般社交场景,若隐瞒病史未造成损害后果或无明确法律规定的赔偿情形,通常无法索要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