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案人员有自首行为,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能会被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若立功,比如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提供重要线索得以侦破其他案件,同样可能从轻或减轻处罚。
(三)如实坦白自己的罪行,表现出悔罪态度,在量刑上也会有一定考虑。
(四)积极退赃,将非法所得归还,并且尽力赔偿相关损失,争取获得相关方面的谅解书,对量刑有积极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