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有未订立借条的借款纠纷,出借人应留意诉讼时效是三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时起算。
(二)借款未约定还款期限,出借人可随时要求还款,但要给借款人合理准备时间,诉讼时效从主张还款之日起算三年。
(三)自权利受损超二十年,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可申请法院延长。
(四)没有借条时,出借人可用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明借贷关系,及时主张权利保障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