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嫌疑人要确认自身是否具备申请取保候审的条件,先明确自身属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或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等列举的情况中的哪一种。
(二)符合条件后及时向相应的办案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申请时要清晰阐述自身符合取保候审的理由。
(三)在等待办案机关审核期间,保持电话畅通并配合相关工作,若有新的情况或证据可随时补充提供给办案机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