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抚养权归属。在离婚诉讼中,被告若想让原告支付抚养费,要先争取到子女抚养权,可从自身抚养能力、子女意愿等方面举证。
(二)与原告协商。若能就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方式和期限达成一致,可签订协议。
(三)协商不成走法律途径。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由法院判决抚养费。
(四)若双方都有抚养能力和条件,可争取轮流直接抚养子女,之后再确定抚养费承担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