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无责方沟通,讲清楚无责方在交强险无责赔偿范围内有赔偿义务。
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向对方说明交强险的相关规定以及其应履行的赔偿责任。
(二)若沟通无效,收集证据。
收集责任认定书、医院诊断证明、病历、医疗费用票据等材料,用以证明事故情况和自身损失。
(三)向无责方保险公司申请无责赔偿。
根据收集的证据,按照保险公司要求的流程进行索赔申请。
(四)若保险公司不赔偿,向法院起诉。
将无责方和其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要求在交强险无责赔偿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