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来说,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盗窃4千以内财物已达此范围,可能构成盗窃罪,面临刑事处罚,会有坐牢风险。
(二)若行为人存在特殊情况,如认罪悔罪、退赃退赔,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没参与分赃或获赃少且不是主犯,获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轻微的,可不作犯罪处理,可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三)被害人谅解的;
(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