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方作为被告,若不是必须到庭的,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判决。
(二)若男方是必须到庭的被告,像涉及子女抚养、赡养义务履行等问题,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拘传其到庭。
(三)男方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要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说明不能出庭原因,法院会依法判决。
(四)原告要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等相关事实,保障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第六十五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