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出现事故一方不在场,不必担忧无法开具认定书。因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依据事故现场勘查、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来制作认定书,并非取决于当事人是否在场。
(二)若事故事实清晰、证据确凿,即便一方不在场,相关部门也会依法作出认定。
(三)如果当事人对认定书有不同意见,可在收到认定书后,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复核申请。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