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领结婚证后给彩礼,给付方发现存在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彩礼导致自身生活困难的情况,在离婚时可向法院起诉要求退还彩礼。
(二)准备起诉时,要重视举证责任,针对“双方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关键主张,收集充分证据来证明,例如共同生活情况的证明材料、经济困难的证据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