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伤者是否有医疗机构“需加强营养”等明确意见,留存相关诊断证明等资料,以证明伤者确需补充营养。
(二)合理确定营养费数额,参考伤者伤残情况、医嘱以及当地司法实践标准。
(三)若符合赔付条件,先向交强险申请赔偿,若交强险赔偿不足,再向商业三者险申请按合同约定赔偿。
(四)当保险公司拒绝赔付时,可先尝试与保险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