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方事故处理方式:车主购买车损险且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未投保或超出保险赔偿额度,车主自行承担。
(二)多方事故处理方式:先由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责任方投保相应保险的,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责任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依责任比例由肇事方承担。若受害人对损害有过错,可减轻侵害人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