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带有贷款的房子进行财产分割,婚前一方付首付贷款且产权登记在其名下的,先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可判归产权登记方,其补偿另一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婚后购买的属夫妻共同财产,先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法院按照顾相关方权益原则判决,对房屋增值和共同还贷部分平均分割。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付首付并贷款买房,产权登记在其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该房产本质上首付部分是一方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有。所以离婚时先由双方协议,若无法达成协议,法院从产权归属等因素考虑,可判归产权登记一方,同时由其补偿另一方。婚后购买的房产,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属夫妻共同财产,未还清贷款自然是共同债务。双方先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法院综合多种因素判决。若对带有贷款房子的财产分割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