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对方过错证据,像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有这些情况无过错方可请求损害赔偿,法院也会偏向无过错方分割财产。
(二)证明自身对家庭贡献大,例如自己承担较多抚养子女、照料老人等义务,可要求多分得财产。
(三)留意对方有无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行为,若有,离婚分割财产时可让对方少分或不分,发现后及时保留证据并向法院主张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同时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