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股东是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人员,以及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等从事公务人员,侵占公司4万元涉嫌贪污罪。因贪污数额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属“数额较大”,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二)若不属于上述主体,侵占4万元涉嫌职务侵占罪,但未达6万元立案标准,通常不判刑。不过公司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其返还财产并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