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为团伙盗窃两万,涉案人员需明确自己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主犯应认识到会按全部盗窃犯罪受罚,从犯可争取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二)犯罪嫌疑人可主动自首,争取从轻处理;若有立功表现,也应及时向司法机关提供线索。
(三)积极退赃退赔,努力取得被害人谅解,这些情节在量刑时会被考虑。
(四)司法机关应全面审查案件,准确区分主从犯,综合考量各种情节进行公正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二十六条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