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个人集资诈骗二十几万的犯罪嫌疑人,如果想争取从轻量刑,首先可以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这样在量刑时会被考虑从轻处罚。
(二)若在案件侦查过程中,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也能获得从轻量刑的机会。
(三)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如实坦白自己的犯罪行为,展现出良好的认罪态度。
(四)主动将诈骗所得的二十几万赃款退还,尽力挽回受害者的损失,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