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在二婚结婚半年离婚时争取彩礼退还,可先判断是否符合两种法定情形。若双方虽登记结婚但未共同生活,需收集相关证据,如分居证明、证人证言等证明未共同生活的事实。
(二)若主张因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要提供证据证明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比如收入证明、生活支出账单等。
(三)若不符合上述条件,彩礼退还请求较难得到支持,但可与对方协商,看能否部分退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