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写清双方信息,包含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等,明确借贷双方身份。
(二)借条中说明是对之前某笔借款的重新确认,注明原借条形成时间和金额。
(三)清晰写明借款金额、用途、利息计算、借款日期和还款时间,使借款情况明确。
(四)若有担保,注明担保人信息及担保方式,保障债权实现。
(五)新借条落款处由借款人签字、按手印,并注明重新出具借条的日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重新出具借条属于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可中断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