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拿到责任认定书后伤者长时间不出院,可要求伤者提供医院诊断证明、病历等资料,以此确认其是否符合出院条件。若医院认定可出院而伤者不出,过度医疗产生的费用属于损害扩大的部分,无需赔偿。
(二)和伤者及其家属沟通,表明愿意承担合理费用,说明不合理住院费用需其自行承担。
(三)若沟通无果,停止支付费用,告知对方走法律途径解决。对方起诉后,可申请对伤者治疗合理性、住院必要性进行司法鉴定,由专业机构判断过度医疗部分,法院会根据鉴定结果和法律规定确定赔偿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受害人采取的措施不当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条虽未直接针对过度医疗,但体现了侵权责任中合理担责的原则,过度医疗产生的不合理费用不应由侵权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