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商追偿:直接和债务人沟通,要求偿还已承担债务金额和相关费用,此方式温和,能节省时间和成本。
(二)诉讼追偿:协商不成时,向法院起诉。准备证明已承担担保责任的证据,像判决书、付款凭证,还有担保合同等材料。法院判决后,若债务人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查封、扣押、冻结债务人财产实现债权。
(三)行使抵销权:担保人对债务人负有债务,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可将追偿权与所负债务抵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
(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后的追偿权可参照此抵销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