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积极配合法院调查老板财产线索,如了解其可能隐匿的财产信息、生意往来情况等,帮助法院更全面地掌握老板的财产状况,增加执行成功的可能性。
(二)与老板沟通协商还款计划,若老板有还款意愿但暂时资金困难,可达成合理的还款安排,确保债务逐步偿还。
(三)关注老板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变化,一旦发现有新的可供执行财产,及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当不满足终结执行条件且发现老板有新的可供执行财产时,可恢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