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处于取保候审期间,应密切关注期限情况,在临近到期时主动与司法机关沟通,了解案件进展和后续处理意向。
(二)如果司法机关要变更强制措施,如转为逮捕,当事人要配合,按照要求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
(三)若被通知解除取保候审,可要求司法机关出具相关解除文件,保障自身权益。
(四)当案件继续侦查、审查起诉或审判时,当事人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工作,按时参加相关诉讼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