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时婚内女方借钱购物,债务分担要区分情况,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为共同债务,双方共担;仅为女方个人使用则为个人债务,女方独自偿还,且主张债务性质方需举证。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债务是指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等的债务。离婚时,婚内女方借钱购物,若所购物品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该债务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通常由双方平均分担。若所购物品仅为女方个人使用,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一般认定为女方个人债务,由女方独自偿还。实践中,主张债务性质的一方要承担举证责任。若认定为共同债务,双方可先协商分担方式,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如果在离婚债务分担问题上有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