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面临违约情况时,当事人首先要明确定金罚则和违约金条款的不同适用方式。若己方是给付定金方且违约,选择定金罚则就不能要回定金;若己方是收受定金方违约,对方选择定金罚则则需双倍返还定金。选择违约金条款时,违约方要按约定支付违约金。
(二)当事人要对损失进行准确评估。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损失,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增加;若过分高于损失,也可请求适当减少。
(三)在实际案件里,对比定金罚则和违约金条款,综合考虑违约情况和自身利益,选择对自己更有利的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