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案件上诉审结期限:不服判决的上诉案件,二审法院要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不服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二)刑事案件上诉审结期限:二审法院受理上诉案件后,一般两个月内审结。可能判处死刑、附带民事诉讼以及有法定情形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决定可延长两个月;特殊情况还需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三)行政案件上诉审结期限:二审法院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