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积极沟通:与对方及对方保险公司沟通,指出对方依法律有赔偿责任,保险直赔合理合法,同时做好沟通记录保留证据。
(二)投诉保险公司:沟通无果,向对方保险公司客服部门投诉,反映对方不同意直赔情况,要求介入处理。
(三)提起诉讼:上述方法无效,收集事故责任认定书、维修发票、定损单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起诉要注意诉讼时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