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想快速离婚的夫妻,若双方能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可选择协议离婚,提前准备好离婚协议,在冷静期内不要反悔,冷静期届满后及时去申请发给离婚证,争取在最短31天内完成离婚手续。
(二)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只能选择诉讼离婚。要积极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推动诉讼进程。若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利用好6个月时间补充证据,争取第二次起诉能成功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离婚协议书》《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