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责任认定后与对方及保险公司协商赔偿,保存好通话、聊天记录等协商凭证。
若对方拖延不配合,可向交警部门反映,请求其协助调解。
(二)若协商和调解都没有效果,收集事故认定书、医疗病历、维修发票等相关证据。然后向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让对方承担赔偿责任。若对方不执行法院判决,在规定时间内可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