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购买了价值7万的赃物,应尽快向司法机关如实交代情况,主动配合调查,争取认定为自首情节,从而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
(二)积极联系受害者或司法机关,将所购买的赃物退还,或者按照相应价值进行退赔,展现悔罪态度。
(三)若在案件侦查过程中,发现有其他犯罪线索可向司法机关提供,争取立功表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