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快速离婚,情况比较简单、双方对离婚事宜均无异议,可优先考虑协议离婚。签订书面离婚协议,按照规定的流程操作,在双方都不反悔的情况下,30-60日可完成离婚。
(二)若双方存在争议,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问题无法协商一致,考虑诉讼离婚。需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据,若符合简易程序适用条件,3个月内可能会有结果。但要做好时间较长的准备,因为涉及二审等情况时时间难以预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联存联联)》《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联联联联联)》联联留存联联联联。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