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赔偿项目:一般涵盖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营养费。若因伤致残,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若死亡,需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
(二)计算赔偿金额:医疗费按实际费用算;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护理费依据护理人员收入、护理人数和期限确定。
(三)明确责任承担:逃逸者通常承担全部责任,若有证据证明对方有过错,可减轻责任。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由商业险按合同赔偿,仍不足则由逃逸者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