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送伤者就医并保留医疗材料,如诊断证明、病历、检查报告、费用清单等,这是后续理赔和维权的重要依据。
(二)与责任方及其保险公司沟通理赔。若责任方有保险,联系其保险公司启动理赔程序,提交医疗材料审核。双方就赔偿达成一致后,签订赔偿协议获赔。
(三)协商不成时,伤者可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时准备起诉状、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材料、误工证明等证据,请求法院判决责任方承担赔偿,赔偿项目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