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对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
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索要损害赔偿,含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此外,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会照顾无过错方,无过错方可能多分财产。
(二)若过错较轻,未达重大过错程度
双方可先自行协商处理,也能请求有关组织调解。若协商和调解无果,无过错方觉得感情破裂,可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