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产分割:女方可要求适当多分财产,可收集男方出轨证据,如聊天记录、照片、视频等,向法院主张。
(二)子女抚养权:女方可提供家人愿意给予经济支持的证明,或收集男方不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如男方有不良嗜好、暴力倾向等,以争取抚养权。
(三)损害赔偿:女方可收集男方出轨的相关证据,向法院请求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