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发现夫妻一方擅自赠与共同财产,先判断受赠人是否为善意取得。若受赠人不知情且支付合理对价,则无法追回;若不符合此条件,可进行后续操作。
(二)收集相关证据,像赠与的财产凭证、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以此证明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以及赠与事实。
(三)与受赠人协商,要求其返还财产。
(四)若协商没有结果,向法院提起诉讼,以无权处分和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权为由,请求法院判定赠与行为无效,并让受赠人返还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