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发现婚内一方将财产赠与情人,配偶应及时收集证据,比如转账记录、赠与协议、聊天记录等,以此证明赠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以及赠与事实的存在。
(二)配偶以自己的名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情人返还受赠财产。在诉讼过程中,要清晰阐述自己的诉求和事实理由。
(三)积极配合法院的审理工作,按时参加庭审,如实陈述相关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所以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情人的行为无效,配偶有权要求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