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不了解对方债务情况
1.先与对方沟通询问债务情况。
2.查询对方银行账户流水,查看有无大额异常资金往来用于债务偿还。
(二)离婚后发现对方未披露债务
判断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若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属于共同债务;若是个人不合理开支形成的债务,一般为个人债务。
(三)被债权人追债
非负债方要提供证据证明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像交易款项未用于家庭等。若法院认定为个人债务,非举债方无需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