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让法院支持彩礼聘金返还,收集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却未共同生活的证据,如异地生活证明、分居协议等;证明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可提供收入证明、债务清单等。
(二)若不存在需返还情形,可提供共同生活的证据,例如共同居住的水电费账单、邻居证言等;证明彩礼用于共同生活开支,如购物发票、消费记录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