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遭遇个人财产被侵占16万元的情况,可收集能证明对方侵占行为及财物价值的相关证据,比如保管财物的协议、交接记录、通信聊天记录等。
(二)以被害人身份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自诉,按法院要求准备和提交自诉状及证据材料。
(三)若侵占人有退赔意愿,可与其协商退赔事宜,达成退赔协议后可作为量刑情节考量。也可尝试与对方沟通,让其取得自己的谅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