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可获赔偿内容
1.车辆维修费用、车内物品损失及施救费用可赔。若车辆无法修复或灭失,能获赔事故发生时相当价值的车辆重置费。
2.运营车辆因事故无法运营,可要求合理停运损失赔偿。
3.非运营车辆无法使用,可获赔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二)索赔步骤
收集维修发票、定损单等相关证据,先和责任方及其保险公司协商赔偿。若协商不成,通过诉讼来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