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后房贷偿还分情况处理,共同财产所购房屋房贷为共同债务,可协商或由法院判决;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归产权登记方,未还贷款为其个人债务,需补偿另一方。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夫妻共同财产所购房屋产生的房贷是共同债务。离婚时,双方可自行协商债务偿还方式和比例,并在离婚协议中明确。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综合房屋归属、双方经济状况等因素判决,一般获房屋所有权一方承担剩余房贷并补偿另一方。如果房屋是一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其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屋归产权登记方,未还贷款是其个人债务,但产权登记方要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款项及对应财产增值部分补偿另一方。若遇到离婚房贷偿还相关法律难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精准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