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审判人员回避决定主体依身份而定,院长任审判长时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由审判长决定。当事人应说明理由在规定时间提回避申请,法院三日内作决定,不服可复议,复议期间被申请人员不停止工作,法院三日内作复议决定并通知。
法律解析:
在司法审判中,回避制度是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举措。不同身份人员的回避由不同主体决定,是为了确保决定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要说明理由且在规定时间内,这能保证诉讼程序的有序进行。法院在三日内作出决定,保障了当事人的权利能及时得到回应。若申请人不服决定可申请复议,但复议期间被申请人员不停工作,这是为了防止诉讼程序过度拖延。若在诉讼中遇到回避相关的问题,不清楚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