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两种法定可撤销婚姻的情况
1.因胁迫结婚,受胁迫方自胁迫行为终止或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可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2.一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另一方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二)若领证一个月后悔,但不存在上述法定情形,不能撤销婚姻
此时可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协议离婚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有30天冷静期;诉讼离婚可向法院提起,由法院审理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