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货款违约金上限考量以实际损失为基础,有约定按约定处理,但超过造成损失百分之三十一般会被认定过高;无约定则主张赔偿实际损失及可得利益,且不超预见范围。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若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依请求适当减少。当合同明确约定货款违约金计算方式时,按此约定来,但要是约定的违约金超出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通常就会被视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若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实际损失,其中包含合同履行后能获得的利益,不过这个赔偿数额不能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预见的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如果在货款违约金方面遇到问题,不清楚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