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贷起诉后通常败诉方承担诉讼费,在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情况下,法院会按案件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承担的费用数额。当事人可提前预估案件走向,评估胜诉可能性,做到心中有数。
(二)若达成调解协议,可与对方协商诉讼费用的负担,若协商不成,可由法院决定。在协商时要充分考虑自身利益。
(三)原告申请撤诉且获法院准许时,案件受理费原告负担但减半收取。若觉得继续诉讼意义不大,可考虑撤诉减少费用。
(四)原告起诉时需先垫付诉讼费,案件审结后按规则确定最终承担者和数额。要保留好缴费凭证,以便后续处理。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