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条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要在还款期限届满起三年内及时主张权利,可通过书面催款函、短信等方式留存证据。
(二)借条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虽可随时要求还款,但要注意最长保护期为二十年,在合理时间内及时主张。
(三)若出现可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情形,如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债权人提起诉讼等,要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重新计算或暂停计算诉讼时效。
(四)若债务人自愿履行债务,债权人可接受,债务人履行后不能再以诉讼时效已过要求返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